中国《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制造、保护或者加强垄断地位为目的,采取以下行为:
1. 联合经营者之间约定不竞争或者限制竞争;
2. 影响他人经营或者打击他人竞争;
3. 暗示、传播或者发布有关价格、质量、数量、技术条件或者其他商业行为的信息;
4. 将歧视性地调整价格或者其他商业条件,影响经营行为;
5. 无正当理由或者在不必要的情况下,拒绝提供服务等。
基本功能:
1.固定圈内关系;
2.行业自律,规范管理;
3.为政府提供技术支持;
4.统一标准,起草规范。
行业协会是指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并为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是一种民间性组织,它不属于政府的管理机构系列,而是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
行业垄断法律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反垄断:禁止企业通过价格卡特尔、垄断协议等手段排除或限制竞争对手进入市场,并防止联合垄断行为。
2. 竞争政策:鼓励竞争创新,防止企业达成水平价格协议和非价格协议,保障公平竞争环境。
3. 反不正当竞争:禁止企业采取欺诈、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手段获得不当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4. 联合经营:规范产权转移,加强企业管理,以确保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5. 行政监管:加强对产业链企业的监管,防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影响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总之,行业垄断是一种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现象。反垄断法律条款可以有效地打击行业垄断现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