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障各项费用(五险一金),造成职工权益受损,职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到当地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职工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相关部门将会对该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其进行惩罚和追究责任。
2. 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职工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补缴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用以及给予赔偿。
3. 向媒体曝光。职工可以向媒体曝光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的情况,通过舆论压力督促单位行使职责和义务。
如果单位拒不履行义务,则可能会面临处罚和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按照拖欠的社会保险费总额的30%以上50%以下的标准,向受影响的人员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而用人单位如有违法行为,还可能面临罚款、停产停业等处罚。
劳动者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次公司不交五险的处罚具体如下:
1、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2、如果因为未缴纳社保造成职工无法享受相应社保待遇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具体可申请赔偿的内容如下:
(1)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2)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3)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4)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5)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单位不交公积金,如果给职工造成损失的,按其约定或者按实际损失来赔偿。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其补齐缴纳,若公司还是不履行缴纳义务的,则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举报处理。
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