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于2014年12月30日正式开通。自即日起,北京地区金融消费者可拨打“12363电话”就金融消费进行咨询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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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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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金融消费者如需要了解有关人民银行法定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消费知识、金融法律知识以及维权知识的,可在工作日拨打12363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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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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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与北京地区金融机构因金融消费发生纠纷后,如需进行投诉,应先行向金融机构的本级或者上级机构进行投诉,如对这些机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金融机构对投诉不予受理的,可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9点到17点,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再拨打中国人民银行12363电话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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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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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营业管理部按照“属地接听、属地受理”的原则,受理、处理涉及下列北京地区金融消费争议的咨询投诉:一是人民银行法定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消费者咨询投诉,包括人民币、支付结算、征信、外汇等业务;二是涉及跨市场、跨行业类交叉性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金融消费者咨询投诉。

“12363”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核配中国人民银行的全国统一金融消费者投诉热线公益服务专用号码。福建地区(不含厦门)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投诉咨询电话(以下简称12363电话)已开通运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5号发布),金融消费者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因购买、使用金融产品或者服务产生民事争议的,鼓励金融消费者先向银行、支付机构投诉,鼓励当事人平等协商,自行和解。金融消费者对银行、支付机构作出的投诉处理不接受的,可以通过拨打12363电话向银行、支付机构住所地、合同签订地或者经营行为发生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投诉。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设立投诉转办服务渠道,将决定接收的投诉转交被投诉机构处理或者转交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组织提供调解服务。
金融消费者拨打12363电话进行投诉,应当提供以下信息:姓名,有效身份证件信息,联系方式,明确的投诉对象及其住所地,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12363电话对下列投诉不予接收:
(一)投诉人投诉的机构、产品或者服务不属于中国人民银行职责范围的。
(二)投诉人未提供真实身份,或者没有明确的被投诉人、没有具体的投诉请求和事实依据的。
(三)投诉人并非金融消费者本人,也未经金融消费者本人委托的。
(四)人民法院、仲栽机构、其他金融管理部门、行政部门或者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己经受理、接收或者处理的。
(五)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已经执行,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六)被投诉机构己提供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再次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投诉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
消费者可以向央行反映在金融服务领域遇到的问题和投诉,央行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向消费者反馈处理结果。
以下是央行投诉处理平台的联系方式:
官方网站:http://www.pbc.gov.cn/yanjiujiaoliu/2924563/2924699/index.html
投诉热线:95559
投诉邮箱:crc@pbc.gov.cn
如果您遇到了金融服务领域的问题或需要投诉,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联系央行投诉处理平台。在投诉时,最好提供详细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据,以便央行更好地了解问题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