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00元,比去年提高15.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380元(全年4560元),比去年提高17.5%。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 第二条第一款 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规范申请程序。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有权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
受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为提交申请。
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是负责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及相关政策宣传、咨询等服务的机构。其职责包括审批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核实受助者的身份资格和家庭收支状况等相关信息并确认其是否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资格标准。
同时,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还承担着引导、帮助、督促和监督受助对象自立、更好地融入社会的责任。通过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的工作,可以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有效提高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