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不可报销的药物:
(二)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三)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四)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五)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六)劳动保障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对于《药品目录》的“乙类目录”中易被滥用、毒副作用大的药品,按临床适应症、病种、医院级别、医师级别和报销比例等分别予以限定。
参保人员使用西药和中成药所发生的费用,超出《药品目录》范围外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药店统筹报销的药品范围主要基于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的药品目录。这些药品通常包括一些基本的、临床必需的药品。然而,具体的药品目录可能因地区和药店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一般情况下,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乙类药物目录则由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一些特定的药品,如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等,通常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总的来说,要确定哪些药品可以在药店统筹报销,最好是查阅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药品目录,或者咨询定点零售药店的工作人员。同时,也要注意药品的适应症和使用规定,确保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医保报销的药品类型包括:
1. 基本药物:国家规定的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可以享受医保报销。
2. 非基本药物:医保目录中未包含的药品,需要先通过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程序批准加入医保目录,才能享受医保报销。
3. 免疫规划疫苗: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可以享受医保报销。
4. 特殊药品:如抗癌药、罕见病药等,需要经过医保特殊药品审批程序批准后,才能享受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