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
1、 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 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
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困难群体提供低价的住房,使其能够有资格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住房权利。经济适用房包括城市住房保障房、廉租房和军事安置房等三大类别,可以满足中低收入者的需求。经济适用房的房租是指政府按照各地的本地特点,制定出的低于当地市场价格的租金标准,这些贫困群众只需支付与经济能力相适应的低租金就可以租到住房,以此保障他们的住房权利。
经济适用房是指由国家或政府出资修建或开发,价格比较低廉,向有限购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销售或出租的住房,购买经济适用房有一定的优势,例如价格相对便宜、房屋按照市场价值增值等等。但是否需要买断则取决于个人的情况和需求。
对于有购房需求但费用不足的低收入家庭来说,经济适用房无疑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在购买的同时也可以享受政策补贴。对于这部分人来说,由于经济实力有限,无法一次性付清房款,因此选择买断并不是必要的,选择按揭等分期还款方式可以减轻负担,更加合适。
对于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人群,选择经济适用房也有可能是出于投资或者廉价收房的目的。这种情况,个人财务条件允许一次性付清房款的情况下,选择买断比较合适,可以让资产变成自己的,在房屋销售或出租时也更加方便。
综上所述,对于经济适用房是否需要买断,这个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钱一次性付清的可以考虑买断,经济实力有限的则不需要急于以买断为主要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