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是这样规定的: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而且不可抗力是法定免责条款,当事人之间协商与否,不影响其免责效力。
合同法中有许多专有名词,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专有名词解释:
1. 合同: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经过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件,其中包含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受法律保护。
2. 合同权利转让:合同权利转让是指基于法律行为而发生的合同权利的移转,不包括由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合同权利的转移。它是一种债的转移方式。
3. 定金: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如果开发商毁约,定金需要双倍返还。
4. 订金:订金是一种预付款,没有担保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订金发生在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的时候,具有优先购买权。
5. 五证: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这些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合法销售商品房的必要条件。
6. 两书:两书是指《住房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它们是保障购房者权益的重要文件。
7.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建筑规模大小的计量标准,包括房屋外部尺寸和内部空间尺寸。
8. 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当一方违反合同义务时,应支付给另一方的金钱。
9. 赔偿金:赔偿金是指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导致另一方当事人损失,过错方应当承担的金钱赔偿。
10. 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特定原因,当事人提前终止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
以上是合同法中一些常见的专有名词,了解这些名词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合同法。
合同法规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当事人可以采用口头形式、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保障当事人权益的重要手段,可以减少纠纷的发生,但并非是唯一的合法形式。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当事人都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在书面合同中,应当注重严谨的语言表述,防止用语含糊不清导致解释纷争。同时,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内容,确保理解清楚,避免被蒙在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