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有关部门/单位:
本人xxx,婚姻状况为在xxx于xxxx年xx月xx日与xxx结婚,现在婚姻状况稳定。
由于工作原,本人与配偶分别居住在不同的城市,其在家中负责家庭事务和照顾子女。为了保障家庭的稳定和幸福,本人承诺按照以下约定给予配偶生活费,具体如下:
1. 每月支付配偶生活费xxx元,以保证其正常生活和子女的正常成长。
2. 如果本人收入有所变化,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生活费数额,并及时向配偶说明情况。
3. 生活费的支付方式为xxx(例如银行转账、现金等.本人承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直履行该项承诺。
特此声明。
申明人: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如果该转账的钱款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的,则男方的行为实际上已经侵犯了夫妻的共同财产权,妻子在知道之后,是可以追回老公转账给小三的相关钱款或者财产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是的。婚后继承父母的房产如果没有遗嘱单独赠予一方的,该继承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是继承人婚前继承的,只是一直没有分割的,或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到一方名下的,这样的房产是继承人的婚前财产,属于继承人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