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财政兜底
患者治疗费用,对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实行财政兜底,中央财政补助60%;
对意思患者,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中央财政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2、疫情防控人员可享工伤待遇保障
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医疗卫生人员,中央财政给予定额临时性工作补助。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如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民航、快递等行业,给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费的优惠。
扩大接收捐赠的单位范围,允许直接向医院捐赠享受优惠;
取消税前扣除比例的限制,对企业和个人捐赠给予全额的税前扣除;免征货物捐赠的增值
5、对防疫工作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银行在信贷政策上对受疫情影响的群众要予以适当的倾斜,比如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个人信贷还款安排,保险机构要优先处理新冠肺炎患者客户出险的赔付。
7、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不盲目断贷
继续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和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为减少客户不必要的外出,工、农、中、建四大行对个人本外币定期存款产品政策作出调整,近期到期的存款将按存入时约定的利率自动延期至2020年3月31日。
9、2月6日前购买的火车票可免费退
2020年2月6日0点起,此前购买的火车票可免费退,已换取纸质车票的,可延期至3月31日办理退款。税、消费税等有关税费。
0、广东职工养老保险可延期补交
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五险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北京是延期至3月31日)
11、北京:中小微企业符合条件可免收2月份房租
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一招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
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减免。
12、湖北:对经营蔬菜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
在疫情防控期间,免征各地经营蔬菜的个体户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1、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财政兜底
患者治疗费用,对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实行财政兜底,中央财政补助60%;
对意思患者,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中央财政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2、疫情防控
人员可享工伤待遇保障
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医疗卫生人员,中央财政给予定额临时性工作补助。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如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民航、快递等行业,给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税费的优惠。
扩大接收捐赠的单位范围,允许直接向医院捐赠享受优惠;
取消税前扣除
比例的限制,对企业和个人捐赠给予全额的税前扣除;
免征货物捐赠的增值税、消费税
等有关税费。
5、对防疫工作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银行在信贷政策上对受疫情影响的群众要予以适当的倾斜,比如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个人信贷还款安排,保险机构要优先处理新冠肺炎
患者客户出险的赔付。
7、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不盲目断贷
继续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和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为减少客户不必要的外出,工、农、中、建四大行对个人本外币定期存款产品政策作出调整,近期到期的存款将按存入时约定的利率自动延期至2020年3月31日。
9、2月6日前购买的火车票可免费退
2020年2月6日0点起,此前购买的火车票可免费退,已换取纸质车票的,可延期至3月31日办理退款。
10、广东职工养老保险可延期补交
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五险
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北京是延期至3月31日)
11、北京:中小微企业符合条件可免收2月份房租
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一招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
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减免。
12、湖北:对经营蔬菜的个体工商户
免征增值税
在疫情防控期间,免征各地经营蔬菜的个体户
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一是明确患者治疗费用。
对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实行财政兜底,中央财政补助60%;对疑似患者,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中央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
三是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医疗卫生人员,中央财政给予定额临时性工作补助。
四是针对疫情防控物资的政府采购,简化审批程序,打通物资供应的“绿色通道”。
五是明确对代储企业紧缺医疗物资周转储备资金的银行贷款贴息方案。
六是明确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七是明确对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进口的防控物资免征进口关税。
八是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融资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九是明确对感染新冠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十是明确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
同时,还加强了国库库款调度,保障基层防控以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三保”支出需要。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真正做到政策落实到位、工作部署到位、预算安排到位、资金拨付到位、监督管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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