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对象:已参加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
2、参加方式: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团体参加,在职职工参加人数不少于本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总数的80%,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总数少于或等于30人的,须100%参加;
3、互助期限:一年,从1月1日至12月31日;
4、缴费标准:每人每份130元,限参加1份;
5、互助责任:与“武汉城市圈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及“武汉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一致。
1、油费:小轿车约0.6元/公里,越野车约1元/公里,通算0.8元/公里。自驾318川藏线一共2100公里,油费1680元。
2、过路费:318国道川藏线无需过路费,仅成雅高速、雅康高速收费,一共116元。
3、车辆保养费:自驾318川藏线,出发前应给汽车做一次大保养,约2000元。
4、维修预备金:因为藏区条件相对差,车辆出了毛病,维修起来将会不便。经验之谈,至少准备维修预备金5000元。
5、食宿费:318川藏线物资匮乏,沿途都不产水稻、瓜果、蔬菜,旅行者吃的食物大都由成都运送而来。因此,318川藏线沿途的伙食、住宿价格,都比市区同等水平的物资要贵。一碗小面18元,一晚3星级住宿400元;平均每天餐费100元/人,住宿费200元/人(拼房),食宿费一共300元/人/天。
根据《武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规定,职工在二次住院治疗时,可以享受以下报销待遇:
1. 报销比例:职工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0%。
2. 报销限额:职工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报销限额为2万元。
3. 报销条件:职工必须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间内,且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4. 报销材料:职工在享受二次住院报销待遇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 住院病历复印件;
- 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