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编包括通则和典型合同两部分。通则部分共分为六章,包括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变更和转让、违约责任等内容。
典型合同部分共分为十四章,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各类合同。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1。
关于民间借贷的界定。解释第一条第一款开宗明义“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这个界定体现出了民间借贷行为特有的本质和主体范围。从称谓的形式上明晰了与国家金融监管机构间的区别,也从借贷主体的适用范围上与金融机构进行了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