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下: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1)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2)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低保由民政部门批准。
因为低保是社会救助的一种形式,属于社会民生保障的范畴,由民政部门负责审核和批准。
民政部门还会根据当地居民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救助标准和政策,确保低保救助金得到合理分配和利用,达到真正的救助效果。
低保与其他社会救助手段一起,构成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
尊敬的有关部门:
我是(女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为(身份证号码)。我写此信是为了申请低保救助。我是一名无业女性,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维持基本生活需求。我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也没有其他财产。我希望能够得到低保救助,以帮助我渡过目前的困境。我真诚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帮助和支持。
谢谢!
(女方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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