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个人支付权限的开通方式如下:
1. 参保人携带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证到医保局业务窗口提交开通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填写申请表。
2. 将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表随身携带到就医的门诊收费处,并告知收费人员参保人身份和备案原因及起止时间。
3. 收费处进行审核备案,即时开通。
以上就是异地就医个人支付权限的开通方式,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异地就医备案后社保卡里的个人账户里面的钱是可以用的,异地就医备案后,如果需要住院治疗,自费部分可以从医保卡里面的钱支付。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要实现异地使用的前提条件就是要事先在医保中心登记备案,只有备案了才可以在异地使用,社保卡只能本人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