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持股一年以上可以享受股息减免。
因为许多公司都会对持股超过一年的股东进行股息减免,这是为了鼓励长期投资。
同时,短期投资者往往会因股息减免的资本利得而选择快速卖出,这会对公司的长期发展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因此,持股一年以上才能享受股息减免,既能吸引长期投资者,又能减少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不同公司对股息减免的政策可能不同,股东需要在投资前了解公司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