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农村居民医疗保险政策,长春市农村居民生育费用报销比例为80%,即农村居民可以报销生育费用的80%。但是异地农村居民生育费用报销比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需要根据当地的农村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来确定。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农村居民医疗保险机构或相关部门,以了解详细的报销比例情况。
在长春,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孕妇需要准备准生证:
一是已经超过了法定生育年龄,即35岁以上;
二是怀孕期间曾有过流产、宫外孕等相关病史,需要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历资料。如果不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就可以不需要准备准生证直接在医院生孩子。无论是否需要准生证,孕妇的身体健康和孩子的安全始终是最重要的。所以孕前及孕期的科学保健和医生的指导和检查,都应该得到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