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职工的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职工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2、退休人员 (含单位退休人员及灵活就业退休人员) 的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全省统一标准定额划入,划入额度为75元/月。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从完成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照退休人员方式计入其个人账户。
目前湖南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8%,个人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5%,个人0%;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7%,个人不交钱。
总体来说,湖南各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都是按照湖南省统一规定执行,即男累计30年、女累计25年。
只不过,各地在医保实际缴费年限方面的规定有所不同。长沙、张家界、常德、衡阳、怀化、永州、株洲、湘西州等8个城市,执行湖南省规定,要求医保在本省实际缴费必须达到10年;郴州、湘潭、益阳、岳阳等4个城市,要求在本市实际缴费达到10年;而娄底和邵阳只需要实际缴费10年即可,只不过邵阳是连续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