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分娩前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即含生育月之前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当月之前的连续十二个月均需参保缴费);
2、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除了符合“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办理条件之外,还必须符合下面情形:
1、分娩项目
① 按规定已办理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
2、计划生育项目
① 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② 在厦门定点医院手术,并刷社保卡结算。
3、有本人厦门的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暂不支持平安、民生、华夏、浦发、中信银行的银行卡(作为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账户);
如果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孕妈妈手机操作无法成功申领,别着急,您可以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分娩次月15日后至分娩后12个月内(即宝宝一周岁内),带上以下申请材料至前台办理申领手续,请注意,逾期就无法办理了哦!
厦门市生重病自费买药可以提取公积金。根据《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15条第四款规定,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所列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请注意,这里所指的“特殊病症”包括多种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放化疗、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等,并非所有病症都符合提取条件。
此外,为了确保申请流程的顺利进行,建议您提前准备好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费用凭证。同时,提取公积金用于治病并不是随便有个感冒发烧就可以提取的,必须是特指重大疾病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情况。
最后,该类业务通常一年提取一次,具体提取金额和次数可能会根据政策规定有所调整,建议您在申请前向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最新的政策规定和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