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区禁摩
1、电动自行车按照非机动车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
2、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按照机动车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管理,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上牌后,驾驶人应当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驾驶证方可上道路行驶。
3、电动车禁止私自改装、拼装或者加装车篷、挡风罩、支架等影响通行安全的装置,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相关通行规定,违反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4、注册登记的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应当符合工信部许可生产条件,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不符合依法登记条件,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车属于超标电动车。
5、本通告发布之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发布之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实行过渡期管理,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超标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给予发放过渡期临时标签,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并持相关摩托车驾驶证,在过渡期内可在限行区域外行驶。
(1)过渡期:2021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5日。
(2)限行时间:自3月1日起,全天24小时
(3)限行区域:城东以青年南北路为限,城北以吐曼路色满路为限,城西以二环路限,城南以多来特巴格路为限,(均不含本路)。
6、自2024年7月15日起,喀什市城区范围内全天禁止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通告所指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符合GB17761-2018标准的电动两轮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是指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符合GB/T24158-2018标准的机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是指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符合GB/T24158-2018标准的机动车)。
喀什科技馆是喀什市教育局领导下的服务型事业单位,是不需要门票的,可以供青少年儿童和市民学习和了解科学知识的场所,全天免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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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科技馆的开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10:30-13:30)(16:30-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