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
5、残疾赔偿金等。
根据《司法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致颅内出血的鉴定属于三级(重要性)鉴定。具体包括对事故的认定、损伤的程度评估以及与出血有关的原因分析等方面的鉴定工作。
鉴定人员需要具备医学、法医学、交通事故等方面的专业知识,通过现场勘查、材料分析、体检和实验检验等方法进行科学客观的鉴定,提供客观、科学的结论,保障司法正义。